鼓励支持非遗传承!梅州印发《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掌上梅州讯 日前,鼓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印发《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支持州市质文推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非物法试AG超玩会入口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产代传承鼓励和支持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梅州梅《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市级有效期3年。化遗
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表性种类多样。定管AG超玩会入口截至目前,理办我市共有非遗代表性项目375项,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75位,支持州市质文涵盖了传统音乐、非遗非物法试传统技艺、传承产代传承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梅州梅传统美术和民俗等十大类别,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办法》共二十五条,划分为总则、认定、管理、附则四个篇章,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认定周期、认定原则、认定条件、申报材料、申报途径、材料复核、初评和审议、公示及异议处理、审定公布、回避制度、档案管理、支持措施、传承人权利和义务、考核评估机制、退出机制、日常管理、重大变故的处置、资助奖励机制、解释权、有效期等。
《办法》更清晰具体了申报标准、要求和程序等指引性内容。《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途径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为评审认定工作提供明晰的依据和标准。同时,在认定程序方面,明确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每一个步骤的内容和要求。
《办法》更明确规范了代表性传承人日常管理内容。《办法》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让代表性传承人清楚地知悉,便于更好地享受相关权利、履行传承义务。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文化主管部门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措施、考核评估机制、技艺保护要求、日常管理制度、资助奖励机制等方面的职责,更加有利于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梅州日报记者:赖运香
编辑:李舒宇
- ·建生态示范城区 市政配套率先迈出“绿色步子”
- ·节后我市肉菜价格变化如何?未来走势怎样?看这里…
- ·超治愈!五华检测现场,医护人员跳起“放松舞”!
- ·出动警力5096人次!梅州公安机关开展春节前集中统一清查行动
- ·广州一电动自行车车棚起火?官方发布通报
- ·出动警力5096人次!梅州公安机关开展春节前集中统一清查行动
- ·为生命“续航”!梅州热心市民捐献造血干细胞
- ·收件人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梅州印发这份通知
- ·暑假出游,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 ·超治愈!五华检测现场,医护人员跳起“放松舞”!
- ·“开学经济”火!你的必备物品清单齐了吗?
- ·“停”简单!春节期间梅城2952个停车位免费开放,戳这里→
- ·随着冰墩墩之父去植树!曹雪为“绿美广东”代言
- ·榜样!“中国好人”巫金星连续25年慰问家乡百岁老人
- ·梅州A股上市公司股票一周盘点丨梅州上市公司股价七涨二跌!塔牌集团涨幅最大 嘉元科技振幅居首
- ·*ST广珠获大顶矿业分红2.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