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跨境电商监管优化措施公布 广州被列入两项试点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11月27日消息,多项电商点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跨境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监管九游公布了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的优化多项监管措施,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措施主要包括:
一、公布广州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被列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入两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项试企业管理”项下第二款“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多项电商点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跨境要求。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监管并对真实性负责。优化
二、措施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公布广州九游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
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黄埔、成都、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需建立货物入场、上架、装箱以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至口岸的物流运输等各环节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并与海关联网实时传输相应数据。
四、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具备企业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并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
- ·现场充斥欢声笑语!“绿色妄图家”走进第二届广东林业展览会
- ·名单出炉! 8人荣膺2023年“增城丝苗”拍客!
- ·观茶|霸王茶姬再出新招控糖,“营养选择”能否实现真健康?
- ·坚守公益初心 传递温暖“她”力量
- ·广东省委书记三天调研一市,聚焦一个重要主题
- ·全国人大代表李小兰:把云浮的“产业梦”“机场梦”带上两会
- ·年年种荔枝,“荔荔”皆幸福!全国三八红旗手林常珍为绿美广东代言
- ·名单出炉! 8人荣膺2023年“增城丝苗”拍客!
- ·未来三天,梅州有雨!
- ·全国人大代表李小兰:把云浮的“产业梦”“机场梦”带上两会
- ·赏柑花正当时!五条线路尽享新会春色
- ·畜牧业的女神是否更难?她们如是说……
- ·清明假期首日全国交通出行人数近2.9亿人次
- ·全国人大代表李小兰:把云浮的“产业梦”“机场梦”带上两会
- ·媒体从业者游原:在清远,开启我的跑马之旅|我的清马故事
- ·千里眼+顺风耳+智慧脑!中国铁塔在广东乡村支棱起来